社民連黃浩銘等九人,被控在佔領運動中,違反禁制令阻礙旺角清場,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名成立,連同黃之鋒及岑敖暉等十一名已認罪的被告,押後判刑。法官在判詞指,強制令由申請至頒發,傳媒一直有廣泛報道,亦有報道會有清場行動,因此相信各被告明確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們在清場範圍內,令執達主任及警務人員清除障礙工作倍添困難,拖延執行強制令,屬嚴重干擾執法工作,因此判處罪名成立。岑敖暉在庭外表示,會與律師團隊研究判詞,對所有被告都被判罪成感到失望。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指,當局須研究判決理據和主控官報告,強調尊重法庭裁決和司法獨立。被問到判決會否令社會更撕裂,張建宗指,當局是按照法律和法治精神辦事,希望大家實事求是看待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