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袁國強回應本港拒絕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入境的事件,指特區政府有權處理出入境事務,但基本法也列明外交事務是中央政府處理,個別事件應該如何處理,要視乎具體情況,入境處和行政長官早前已經有回應,他沒有補充。
律師會會長蘇紹聰表示,個別人士入境是否涉及外交,是本港入境處和中央政府作出的考慮,又指拒絕入境的事件在不同地方都有發生,認為社會不用過份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