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件,繼續在高等法院審訊。法官陳慶偉要求控方傳召衛生署長陳漢儀到庭,解釋為何衛生署要求擔任案中陪審員的僱員,在星期六上班。陳漢儀在庭上指,有關僱員除了每星期一至五要上班外,每月亦有兩個周六要工作半天,強調做法是日常安排;而法庭並無要求陪審員在周六出席聆訊。法官反問,假設有擔任陪審員的僱員要夜間工作,他是否又有需要照常上班。陳漢儀回答指,部門內只有少數人要上夜班,若遇到類似情況,部門可以另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