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報告有關區議會撥款推行社區參與計劃的章節,進行公開聆訊。審計署長孫德基指,區議會常規未有清楚界定何謂「其他可供申報的利益」,亦有利益申報個案,沒有按區議會常規作出裁決,建議民政署提供適當指引。
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表示,大致同意審計報告,已諮詢廉政公署完善利益申報指引,及提醒區議會秘書處,須於每次會議提醒議員利益申報,及主席要作出裁決。有議員關注署方無監管區議會將文化活動撥款,用於其他用途。民政署長謝小華指,過往文化活動如因場地天氣等原因取消,區議會可將撥款自行調配到其他活動,劉江華表示會跟進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