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約五十歲男子早上在高等法院一個法庭,持刀向法官大叫後逃去,他傍晚到灣仔警署自首,聲稱因一時衝動,向法官及其他人士說對不起,消息指,警方至今未尋獲涉案菜刀。陪同到警署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說,這名男子零八年被控襲警,其後獲判無罪,他向警方提出民事索償但不成功,今日上訴判決亦敗訴,對判決不滿而做出有關行為;警務處長盧偉聰表示,法庭是法治象徵,絕對不會容忍任何在法庭內的暴力行為,警方因應今次事件,會跟進調查及檢討,同法庭商討日後的保安安排。

事發在早上近十時,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正在七樓十三庭處理一宗藐視法庭案,被告沒有出席,期間一名男子亮出一把菜刀。大批警員接報到場調查,手持警棍及盾牌的警員在法庭及大樓內搜索,未有發現,這名男子約十一時半到林卓廷位於上水的辦事處,尋求法律意見,其後離去,助理懷疑他是法庭的持刀男子,再聯絡他安排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