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五十三歲男子早上在高等法院一個法庭,持刀向法官大叫後逃去,他傍晚到灣仔警署自首,聲稱因一時衝動,向法官及其他人士道歉。他涉嫌刑事恐嚇被捕,案件交由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陪同男子到警署自首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說,這名男子零八年被控襲警,其後獲判無罪,他向警方提出民事索償但不成功,今日上訴判決亦敗訴,對判決不滿而做出有關行為。
警務處長盧偉聰表示,法庭是法治象徵,絕對不會容忍任何在法庭內的暴力行為,警方會跟進調查事件,及與法庭商討日後的保安安排。司法機構強調,重視各法院大樓內外的保安,會繼續與警方保持緊密聯繫,檢討各項保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