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中心南館一間韓式燒烤店,因沒有按法定通知,減少煮食時排放的濃烈氣味,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罰款五千元。
環保署執法人員今年三月調查這間食肆的油煙投訴時,發現食肆無為爐具安裝適當的設備控制油煙,排放的油煙影響鄰近居民及巴士站的候車乘客,於要向食肆發出通知,要求消減氣味滋擾,但食肆在指定日期前仍未採取適當改善措施,處方於是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