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低鹽」、「無鹽」、「低糖」、「無糖」四款新標籤,食物生產商只要符合法例要求,可自行在食安中心網頁下載標籤使用,計劃是自願參與。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主席陳智思指,透過與業界接觸,發現現有約一百款產品符合資格。他指,有不少人士對身體緊張,例如年紀較大和病患人士,希望選購更健康食品,能對業界提供足夠商業誘因,又指政府和消委會有既定機制巡查,和檢控違規生產商,不擔心監管問題。
法例規定「低糖」食品是每100克固體或100毫升液體食物,含糖低過5克,「無糖」就含糖低過0.5克。而「低鹽」食物是每100克或100毫升食物,含鈉低過120毫克,「無鹽」含鈉低過5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