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羅翠薇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表示,接納委員會的動議,現階段收回一項增加泊車阻礙道路、斑馬線內泊車等罪行罰款的決議案,並將非法進入黃格路口、限制區內上落客、車輛調頭轉向導致阻礙等罪行的建議罰款增幅,由百分之五十調低至百分之二十五。她表示,雖然修訂後的方案,並非最有效打擊與交通擠塞有關罪行的方案,但理解議員關注目前泊車位不足的問題,因此政府願意接納委員會的建議,和立法會踏出重要一小步,未來會再與議員跟進其他罰則。對於議員指罰款水平不應一次過大幅增加,她表示,未來政府在維持罰則阻嚇力時,會盡量更頻密作出調整,令每次加幅更溫和。

民建聯劉國勳歡迎政府做法,認為解決違例泊車不能只靠盲目增加罰款,也要解決市區車位嚴重不足的問題,又認為司機薪酬過去未有顯著加幅,目前違泊罰款仍具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