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歲警司吳偉漢,涉嫌接受兩間私人會所經營者提供共七十八萬元的賄款,以及接受一名女子提供的免費性服務,作為向兩名會所經營者披露警方調查有關私人會所的機密資料,吳偉漢及兩名會所經營者被廉政公署起訴八項控罪,當中五項是交替控罪,包括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和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案件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二十日,轉介區域法院審理。三人准以三萬元現金保釋,需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本港,和不可干預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