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青年共享空間計劃,物色到十個工廈業主,在荔枝角、荃灣、觀塘、灣仔及黃竹坑撥出超過八萬九千平方呎樓面面積,提供青年共享空間,由藝術發展局、數碼港等團體或業主自行營運。參與計劃的物業都是位於已活化工廈或商廈,可用作共用工作空間、辦公室或藝術創作室。出租對象不設年齡限制,但主要惠及青年;受惠行業包括創科、創意產業及文化藝術。業主需承諾出租計劃不短於六年,業主向營運機構收取不多於市值三分一租金,營運機構收取不多於市值一半的租金。

政府預計,明年上半年接受用家申請,並計劃在一八至一九年推出第二輪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