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政黨聯同多個民間團體發起遊行,要求實行二十年前由立法局通過,但被臨立會廢除的工會集體談判權。請願人士由終審法院,遊行至政府總部,沿途高叫口號,指集體談判權法案被廢除,令僱員無法透過工會為代表,與資方進行集體協商,釐定工作條件及福利,令工作被外判及合約化。
團體指,如果有集體談判權,資方不可單方面改變就業條件,必須先諮詢工會意見。請願人士製作天秤作道具,寓意平等的勞資關係。遊行人士遊行至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又焚燒當年臨時立法會廢除集體談判權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