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副秘書長劉明光,回應工聯會打算提出私人條例草案,禁止劏房或板間房業主濫收租戶電費時說,做法意願是好,但未必能完全解決問題。劉明光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說,涉及問題較為複雜,即使管制電費,業主亦可透過增加管理費或者租金來增加收費,加上由於劏房戶使用同一個電錶,在目前以累進制計算下,電費會較貴,因此解決方法是協助劏房戶增設獨立電錶。
對於有議員要求就電力的燃料費封頂,劉明光說,兩電新利潤管制協議下,會更頻密調整燃料費,從目前的一年一次,加快到數月甚至每月一次,能很快反映燃料真正成本,將來實際及估計的落差會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