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表《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年度報告》,指在下月德國波恩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應該進一步推進關於落實《巴黎協定》的相關模式和程序等後續談判,爭取在今年會議上,形成包含減緩、資金和技術等要素,以及體現「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後續談判條文草案,為一八年如期完成《巴黎協定》後續談判奠定基礎。

報告指出,在2016年,中國的碳強度按年下降百分之六點六,煤炭消費量按年下降百分之四點七,至三十七點八億噸。報告又重申,正有序推進建設全國碳市場,會在年內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