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將國歌法寫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本港施行國歌法。列席早上常委會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決議案內容只得一句說話,在基本法附件三,增加國歌法,非常簡單清晰,絕無任何有關追溯期的要求。葉國謙指,人大法工委的有關報告中,要求本港應及時完成本地立法,全面落實國歌法各項規定,確保國歌法切實執行。

葉國謙指出,內地修訂刑法,加入侮辱國歌罪並訂下最高三年罰則,屬完備內地法例的做法,對香港落實國歌法無影響,又指香港落實國歌法最大的參考價值,是參考現時本港有關國旗和國徽條例,最高判監三年的罰則,亦不認為國歌法會超越這個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