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法官繼續引導陪審團,總結多名證人的供詞。期間法官陳慶偉要求陪審團思考,雖然現行制度上沒有就行政長官利益申報有正式指引,但行政長官有疑問時,是否可以向出席行政會議的其他高級官員詢問,自己是否需要避席。
陳慶偉總結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劉焱、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副私人秘書蔡傑銘等人的供詞時說,行政長官不是問責官員,亦非公務員,政府相關申報守則不適用於行政長官,行政長官是自願作出申報,但公眾期望他作為政府領導,會遵守同樣的原則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