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案,法官陳慶偉繼續總結證人供詞,引導四男四女陪審團作裁決。陳慶偉總結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蕙蘭的供詞時表示,劉吳惠蘭於零八年升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她的供詞指批出廣播牌照需先由通訊事務管理局諮詢,再由商經局建議,最後交由行政會議考慮。

陳慶偉指,行政長官作為行會主席,是審批牌照的最後決策者,決定需考慮到公眾利益;由於涉及公共資源,政府發牌時需依法處理,必須公平公正地審視申請,任何官員亦必須保持誠信及不涉及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