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因陪審團未能達致大比數的裁決,法官決定解散陪審團。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按照機制,案件可能要重審,但決定權取決於律政司是否要繼續檢控。他形容,自己任職大律師四十多年,從未見過一宗案件要審三次,他認為,檢控一方應按檢控守則,檢視現時手頭證據對入罪的勝訴機會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