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下午表決通過,在香港及澳門的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人大常委會在會議後會舉行記者會,就表決的各項議案進行說明,人大法工委等官員會出席。《國歌法》的決議案通過後,《國歌法》將會作為在本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規範國歌的曲譜和奏唱國歌時的禮儀等,港府需要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
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刑法修正案,規定在公共場合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褫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