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表示,國歌法通過本地立法後,相信香港的法院也會引用過去在國旗法案件的原則,認為國歌法對言論自由的限制是合理。他又指,今次是香港回歸以來,第三次將全國性法律,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引入香港,認為中央政府已經非常克制。陳弘毅表示,國歌法在本地立法時可以變通,不是所有條文都要照抄成為香港法例;他亦不認為將中小學的國歌教育納入香港的法例,會有問題,具體執行細節,仍然是由教育局決定。
至於執法問題,陳弘毅認為,香港很多法例在執行上也未必十全十美,未來國歌條例也只是香港幾百項條例之一,相信政府不會特別投放資源,或特別嚴格執法,市民毋須過份擔心,市民也有責任知道法例要求,盡量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