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人大常委會審議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及澳門基本法附件三時,並無深入討論港澳將來如何進行本地立法。她指,香港已有國旗法及國徽法,國歌亦有同一地位,代表國家尊嚴,因此本地立法時的刑罰,應與國旗法及國徽法相近,國歌法亦已列明奏唱時要肅立,相信極大可能反映在香港本地立法上。范太指,國歌法未有設立追溯期,人大常委會亦無討論這個問題,認為在正常情況下,她看不到有什麼特別理由要設追溯期,如果球迷只是噓下國歌,亦未必有足夠理由去追溯。
范徐麗泰又指,人大並無為本地立法定下死線,特區可及時將國歌法立法草案,交立法會審議,但現時立法會拉布成性,今次審議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亦要拉布,幾時能通過國歌法並非特區政府能夠控制得到,反對派如何拉布,現時好難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