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及澳門的基本法附件三。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局長何紹仁說,做法是中央依照憲法及基本法,對港澳實施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港澳應及時完成本地立法,確保國歌法得以全面貫徹實施。至於是否需要設追溯期,何紹仁說,要由港澳本地立法時處理。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人大常委會並無深入討論港澳如何進行本地立法,但國歌法已列明奏唱時要肅立,相信極大可能反映在香港本地立法上。

范徐麗泰指,國歌法未有設追溯期,人大常委會亦無討論這個問題,認為在正常情況下,她看不到有什麼特別理由要設追溯期。她又說,人大無為本地立法定下死線,特區政府可及時將國歌法立法草案,交立法會審議,但現時立法會拉布成性,今次審議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亦要拉布,幾時能通過國歌法並非特區政府能夠控制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