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結束一連六日會議,除了通過將國歌法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亦通過修改十一部法律,包括修訂刑法修正案,規定在公共場合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其他通過修訂的包括反不正當競爭法、標準化法及公共圖書館法等。會議又免去郭聲琨兼任的公安部部長職務,通過任命原河北省委書記趙克志,接任公安局長,他其後出席憲法宣誓儀式,宣誓就職。
六十三歲的趙克志,在十九大後離任河北省委書記,轉任公安部黨委書記。原公安部長郭聲琨,早前已接替孟建柱,擔任中央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