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出席一個電視節目時指,外國的國歌法只是訂明播放國歌時的禮儀,而非直接訂明不能歪曲、貶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表示,如果有過千人於球賽上向國歌喝倒采,根本不可能執法,認為國歌法只為製造恐懼,及鞏固政權,增加民族色彩。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國歌法一些具體立法細節是可以討論清楚,又指中國及本港的立法都不會提追溯力。民政事務局前局長藍鴻震認為,無論任何國家的國歌都應尊重,又指刑事法例一般不會有追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