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本台節目表示,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本港立法實施,是一個「試金石」檢視一國兩制有無走樣,因為早有國旗及國徽法先例可循,在本地立法中,政府會將國內的意識形態條文剔除,但如果制定國歌法本地條文中,納入相關條文,便可見兩制已經受損。他相信政府會作出合憲的安排,避免帶來不必要爭議。

至於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張達明指,一般情況下,經過兩次審訊亦無結果,不會再有多次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