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在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以警棍毆打途人,被控一項襲擊致身體傷害罪,案件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朱經緯否認控罪。控方在庭上讀出朱經緯三月被捕後,在警方警誡下寫的一份書面供詞部份內容,指他是根據公安條例執行職務,驅散聚集人群,以防止犯罪及保護同僚,並根據當時情況以合理武力作出合法行為。他指當時現場人數眾多,人群並試圖衝擊警方防線,破壞公共秩序,使用武力是別無選擇,他無意圖傷害任何人;又指新聞片段並無真實反映自己與同僚,使用合法武力前示威者的暴力行為。朱經緯指出,服務警隊超過三十五年,很傷心要在這種困境中退休。

被毆打途人鄭仲恆作供時稱,當時自己與朋友正離開旺角,首先是感覺右腳被警員踢到,繼而右手肘受傷,他們曾向警員表示只是路過,但之後感覺後頸被人用棍,以中至大的力度打,感到有點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