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批准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三人,就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件的上訴申請,明年一月十六日開庭處理上訴。三人獲准以五萬元現金及五萬元人事擔保,保釋等候上訴,期間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開香港,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前常委羅冠聰,一四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判監六至八個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說,法庭會受理四個論點,包括上訴庭在甚麼程度上可以修改案情、考慮被告是否有公民抗命等的動機、被告不應該受新指引影響,以及黃之鋒屬於年輕被告。黃之鋒等三人開庭前,在犯人欄內交談,期間面露笑容,他們的家人及支持者,亦在公眾席上向三人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