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於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以警棍毆打途人,被控一項襲擊致身體傷害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案中被打事主鄭仲恆繼續接受辯方盤問。鄭仲恆表示,事發當晚不知道同行女性朋友的最終目的地,只是一直跟隨對方,又指印象中當時旺角惠豐中心有頗多人聚集,所以改為前往事發現場,即上海商業銀行一帶。辯方質疑,鄭仲恆與現場人士有共同目標,就是佔領街道,留意到上海商業銀行一帶有空間被佔領,所以前往該處,鄭仲恆說不同意辯方的說法。

辯方律師又質疑鄭仲恆說謊,指他是在現場才遇到同行的女性朋友,而非接到朋友的電話才到場相伴,又拒絕提供對方的聯絡方法,質疑他是擔心謊話被揭穿;鄭仲恆表示不同意。辯方又在庭上播放多段佔領行動的影片,但主任裁判官錢禮質疑,影片並無確實時間,而且已有事發的影片,質疑再播放其他影片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