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在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以警棍毆打途人,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裁定他一項襲擊致身體傷害罪表證成立。朱經緯下午出庭自辯,指佔領行動是他退休前處理的最後一次大型公眾活動,自己曾在機動部隊受訓和擔任教官,曾負責更新訓練項目。他說,一四年十月中,警方成功開通被佔領的旺角彌敦道北行線,但立即有人呼籲用暴力重新佔路,當晚有九千人在旺角聚集,用暴力衝撃奪回馬路,自此旺角情況愈來愈差。案發前一日,他和其他指揮官曾聽上級訓示,指旺角街頭已聚集數千人,他形容情況非常不穩定,人群在不同地方佔路,部分人戴上面具、保護工具甚至自製盾牌,警方疲於奔命,很多時要用武力才能回復公眾秩序。
裁判官批評辯方律師,提出大量不相關的問題,但仍然未問到案發當日的情況,指自己已經非常有耐性,宣布休庭五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