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在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以警棍毆打途人案,裁定表證成立。朱經緯自辯時指,警方有一種使用警棍技巧,應對人群逼近,具體使用情況視乎警員信心。朱經緯又指,案發前一日,部分人戴上面具、甚至自製盾牌佔路,警方很多時要用武力才能回復秩序。

另外,為事主鄭仲恆檢查傷勢的醫生作供,表示事主是左後頸、右手手肘和右腳小腿有傷,指朱經緯是由上而下揮棍,但事主後頸是橫向腫脹,不肯定兩者是否有關。辯方律師在盤問時曾用警棍大力打向枱面,又遺漏中段陳詞及提問大量不相關問題,被裁判官多次斥責。朱經緯明日會繼續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