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在二零一四年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以警棍毆打途人案,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朱經緯繼續自辯指,事發當晚大約十時半,警方封鎖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的行人過路處,當時人群的情緒越來越高漲;警員要拔出警棍,才可以恢復現場秩序。主任裁判官錢禮詢問朱經緯,警方使用警棍的戰術,有否令警棍與途人有身體接觸,朱經緯最初說無,後來改稱有。

朱經緯又說,期間他的同事告訴他,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近上海商業銀行的位置「出事」,他轉身望過去時,發現整條行人路都是密密麻麻的人;由於人群當時相對較和平,因此警方只是部署了一排的警員,但後來人群開始衝擊警方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