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在二零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以警棍毆打途人案,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朱經緯繼續自辯期間,他的代表律師一度嘗試證明一段電視新聞片段中的一輛巴士,與呈堂相片中的巴士是一樣,以顯示事發當日的時間線。主任裁判官錢禮反駁指,根本無法從新聞片段中,看到巴士的號碼,又質疑辯方代表律師自己都看不到巴士的號碼。

裁判官下午又一度向辯方代表律師指,她已經是非常容忍,認為律師有責任控制證人作供的情況,指引證人作供方向,又指法庭已經花了半天,仍然未進入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