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啟德站建築地盤兩個承建商,非法排放污水至啟德河,粉嶺裁判法院裁定有關承建商,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各罰款九萬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去年八月接獲市民舉報,指啟德河有黃泥水,署方調查發現,有污水從啟德站地盤一個大泥水氹,流入沙井,再排放至啟德河。署方化驗污水發現懸浮固體濃度,大幅超出法定限度70倍,顯示地盤排放的污水未經妥善處理,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