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在本台節目指,明白《國歌法》在本地立法是勢在必行,但認為條例不應該影響市民生活。他同意「噓國歌」是不文明的表現,但指立法規管市民尊重國歌的做法是「鴕鳥政策」,指法例不能規限人心。他又說,希望在立法過程中,將所有「奇難雜症」講出來,反映市民的憂慮,才可盡量堵塞所有法律漏洞。
人民力量陳志全亦說,用刑法迫使市民尊重物件、人或事,並不是最好的方法,應該盡量用教育及行政措施處理。他又說,政府已表明法例不設追溯期,因此不應該以此威迫立法會盡快通過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