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出席本台節目後說,建議《國歌法》在本地立法,可以有指導性規範,但懲罰性規範,如罰則要盡量少。他指,立法已經事在必行,但認為過程是「急不來」,又指政府不可以用刑法,迫使市民尊重國家及國歌。民主黨尹兆堅說,要確保立法不會擾民或「殺錯良民」,亦不希望有市民會無辜被檢控;促請政府一定要舉辨公眾諮詢,了解市民的憂慮。

民建聯周浩鼎則說,現時不存在有「真空期」,認為若果《國歌法》未在本地立法,就不應該有執法行動,否則案件排期審訊時,會衍生很大的不確定性。他又同意,在普通法下,刑事法例不應設追溯期,而舉證責任在於控方,門檻亦是相當高,相信有明確犯罪意圖及行為,才會被定罪,認為市民毋須過份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