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在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以警棍毆打途人,被控襲擊致身體傷害罪的案件,下午由控辯雙方結案陳詞。控方指,被告從後用警棍襲擊涉事途人的頸部是危險動作,辯方就說,被告打落涉事途人身上的力度是點到即止,又指,被告當時面對約四、五百人集結,需要以合理武力驅散人群,亦從新聞片段中看到警員揮動警棍要求人群返回行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