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選舉安排檢討,發出諮詢文件,諮詢議題包括在互聯網,如社交媒體,發布選舉廣告的規管、選舉調查的規管,以及投票時間。發言人又表示,在互聯網發布選舉廣告的規管方面,政府建議制訂針對性的豁免,除被促使或被阻礙當選的候選人及其選舉開支代理人外,個人及團體等第三方均受保障,令網民於發表意見時,不會誤墮法網。至於在選舉調查的規管及投票時間方面,政府指社會對有關議題意見不一,邀請公眾發表意見。
政府已於去年十二月、今年六月及七月分別就選舉安排的議題,包括諮詢文件中提出的三個議題、選票設計、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的投票站及點票站運作等,徵詢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