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被控在佔領行動期間襲擊途人案,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法官安排下月十八日宣判。

控方在庭上回應辯方早前提出的法律觀點問題,重申警隊對使用警棍有明確指引,認為被告當時無理由用警棍,亦無證據證明朱經緯揮棍與人群衝擊警方防線有關係。控方又指,事主鄭仲恆被擊中後作出自然反應,頸部組織的確有受損。辯方反駁指,有明顯證據顯示,事主屬於拒絕服從警方命令的人群,認為他無主動嘗試離開人群,重申被告當時,並無足夠時間查問途人是路過或示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