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說,基本法二十三條明確規定,要進行本地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等行為,但特區成立二十年來,仍未全面落實立法,法律缺位帶來的不良影響,大家有共目睹。他說要通過制定法例及嚴格執行法例,來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香港應全面準確落實,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