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基本法研討會的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認為,李飛談及廿三條立法,只是講出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並無進一步提出何時需要立法,相信他只是作原則性表述,具體仍需特區政府自行處理。譚志源認為立法是必須,但屬於政治敏感議題,因此現屆政府暫不進行立法是有智慧的做法,至於何時是合適時機,他相信政府會因時制宜作決定。
全國政協譚耀宗亦認為,廿三條立法是有需要,李飛提出立法問題有現實意義。他又認為現屆政府仍有四年時間,足夠進行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