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因應菲律賓暫停審批國民「海外工作證明」,宣布採取彈性安排,在年底前約滿的外傭,只要僱主與外傭同意,可直接向入境處提出延長逗留申請,最多可延長合約至明年二月底。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新措施亦適合目前聘請其他國家外傭,但打算在滿約時轉聘菲傭的家庭。

得成僱傭中心總經理廖翠蘭指,由於臨近聖誕,即將約滿的菲傭未必肯多留幾個月,認為新安排幫助有限。海外僱傭中心行政總裁張結民估計,新措施可協助過百個受影響的家庭,多了時間等候新傭工到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