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一致通過兩項無約束力議案,促請政府將租置屋邨和資助出售房屋的行人通道,納入「人人暢道通行計劃」,以及促請政府在每屆區議會任期,都諮詢區議會推行計劃。會議上,不同黨派的議員都不滿政府規定,天橋必須要橫跨路政署負責維修保養的公共道路,才會獲考慮加設無障礙設施。民建聯葛珮帆批評政府設下關卡,對居民並不公道;民主黨胡志偉亦指,部分私人屋苑、租置屋邨等都需要無障礙通道,但並不納入計劃,認為「人人暢道」的名稱有誤導成分。

當局就指,目前計劃不包括部分行人通道,是因為要避免接管私人業權土地和責任,小心使用公帑,現階段不能承諾可否放寬計劃,但政府會考慮議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