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署承判商一名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使用涉及港珠澳大橋工程項目的虛假混凝土壓力測試記錄,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法官將案押後至十二月一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指,61歲的被告,案發時負責為大橋進行建築材料合規測試,包括混凝土壓力測試。在二○一二年九月至二○一五年六月期間,因為被告的技術水平差劣,以錯誤速度施加荷重或用錯混凝土磚進行測試,令測試情況欠佳,於是被告偽造兩項紀錄。另外,十八名承判商前職員涉嫌就大橋混凝土壓力測試造假,被廉署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至本年十二月七日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