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簽訂高鐵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列明內地派駐西九總部的人員,在「內地口岸區」以外區域並無執法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特區政府將請求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合作安排》,預料人大常委會下月討論,希望特區政府能在明年二月,向立法會提交本地立法草案。林鄭月娥強調,一地兩檢有堅實的法律基礎,有信心《合作安排》獲人大常委會通過,但承認本地立法才是困難所在,希望議員,特別是非建制派,能基於市民有期望,加上通車有期限,可以順利通過本地立法。
林鄭月娥表示,《合作安排》與政府七月公布的方案,大致相同,但要尊重內地的法律程序,所以未能全面公開,承諾一旦人大常委會通過,就會公開。她又說,若果在本地立法過程中,找出之前未被發現的問題,可以改善本地立法的法例,又同時吻合合作安排內容的話,是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再討論,但相信《合作安排》的框架,可以滿足有效落實一地兩檢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