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在一個論壇說,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需要整體一次過進行,不能如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所指,分批和政改「梅花間竹」進行,認為政府要做好事前工作,交代社會關心的問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劉炳章就指,斬件或「梅花間竹」式立法,並不會減少爭拗,又指很多國家都未有普選,但已經有國家安全法,部分人認為要先有普選,才可以二十三條立法是有邏輯問題。
教協副會長張銳輝就指,社會對中央和特區政府未有充足信任,認為目前未有社會條件立法,如果貿然啟動立法,將會造成社會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