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議員蘇嘉豪去年非法集會,被控加重違令罪的案件,澳門初級法院決定,取消原定本月二十八日的審訊。法官表示,由於立法會覆信法院指,已排定近期的工作日程,並無條件在案件開審前,決定是否中止蘇嘉豪的議員職務,經考慮後同意等立法會有決定後,才另定新的審判日期,亦相信不會嚴重影響同案其他被告的審訊進度。

二十六歲的蘇嘉豪,在九月的立法會選舉首度當選,成為澳門歷來最年輕議員。他去年五月參與遊行,要求特區政府撤回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一億元人民幣興建校舍後,涉嫌在行政長官官邸外非法集會,無按警方指示離開,觸犯加重違令罪。根據澳門立法會議員章程,議員如涉及可處分不超過三年刑期的刑事案,審理案件的法官需通知立法會,由立法會決定是否中止議員職務及許可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