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包庇娛樂場所,被控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罪名的警司吳偉漢,案件早上再在東區法院提堂,他和另外兩名擔任私人會所經營者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押後到下月七日提訊,三人繼續獲准保釋。
五十三歲的吳偉漢,隸屬港島總區刑事總部,他涉嫌接受兩間私人會所經營者提供共七十八萬元的賄款,以及接受一名女子的免費性服務,作為向兩名會所經營者披露警方調查有關私人會所的機密資料,上月被廉署拘捕。吳偉漢及兩名會所經營者合共被控八項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