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十四歲健身中心前健身經理,以虛假私人教練協議書,詐騙兩名會員五萬元,及健身中心佣金,在屯門裁判法院裁定三項欺詐及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成立,判監五個月。
三十四歲被告二零一二年九月,擔任健身中心「J.V. Fitness」前身「California Fitness」屯門分店的健身經理期間,游說一名女會員簽署一份五萬元、包括五十節課的私人教練合約,但女事主付款後,被告以不同理由推搪而只上過一節課。被告又在女會員不知情下,利用部分她已支付的款項,支付以另一名男會員名義簽訂的私人教練合約。公司向被告一名下屬,支付六千元銷售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