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維權律師江天勇顛覆國家政權罪成,早上在湖南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兩年監禁,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江天勇當庭表示不上訴。法院在微博上載判決片段,審判長指查明江天勇長期受反華勢力滲透影響,發佈大量言論攻擊國家政權機關,多次到境外參加以推翻國家政權為內容的培訓。法庭指案件證據充分,江天勇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當庭認罪悔罪,從輕處罰。

江天勇在美國的妻子金變玲表示,她聘請的律師一直未能接觸江天勇,官方指派的辯護律師亦不願意通話,強調她不接受亦不認可判決結果,認為丈夫是在酷刑下認罪,批評當局對維權律師群體殺雞儆猴。四十六歲的江天勇曾參與為維權人士胡佳和高智晟等辯護,代理過法輪功的案件。他去年十二月被警方逮捕,今年八月在長沙法院一審時,承認捏造「709事件」被捕律師謝陽羈押期間受酷刑對待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