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八二三風災專案調查委員會」完成調查,並向行政長官崔世安提交報告。調查指,氣象局前局長及副局長在颱風天鴿襲澳期間,決定懸掛熱帶氣旋信號及發出風暴潮警告的過程中有過錯,不遵守職務上的義務,行為可能構成違紀,建議對二人採取紀律措施。行政長官已提起紀律程序,並委任預審員。至於其他的公共部門人員,包括氣象局的其他人員,調查中並沒有明顯證據顯示他們在防災救援工作中曾經不履行職務上的義務而須負起紀律責任。
另外,運輸工務司司長早前基於廉署的氣象局調查報告,命令對氣象局前局長提起的紀律程序,則按法律程序處理。